該文件即(漳政辦〔2020〕16號)的主要內容和政策措施是:
一是知識產權管理能力提升工程。通過推動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改革,加強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設,建立以知識產權為重要內容的創新驅動發展評價制度,探索建立重大科技或產業項目知識產權評議制度。對企業獲得國家知識產權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的,給予5萬元資金補助。深化知識產權創優工作,對獲得國家、省知識產權優勢企業的,分別給予20萬元、10萬元的獎勵。
二是知識產權保護工程。通過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,?強化知識產權行政保護,加大重點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力度,進一步提升知識產權全領域保護力度。
三是知識產權質量提升工程。提高專利質量,強化有利于專利質量提升的政策導向。提高版權產業創作水平,打造具有漳州特色的版權精品。對獲得中國專利獎、省專利獎的,分別給予20萬元、10萬元的獎勵。
四是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工程。推進專利產業化運用。鼓勵創新引智,增加發明專利量,加快培育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。按企業獲得省專利權質押貸款貼息額的50%給予配套補助。對從外地購買有效發明專利的,每件補助1萬元,并對其每年年費給予50%的補助。對獲省知識產權主管部門支持設立的產業知識產權聯盟運營單位,給予20萬元資金補助。
五是知識產權發展環境建設工程。加大知識產權人才培養力度,促進知識產權轉化公共服務,加強知識產權服務業監管,推動知識產權服務業健康發展。對轄區內新設立的專利代理機構、專利代理分支機構,分別給予一次性獎勵5萬元、2萬元;對轄區內獲得專利代理人資格證的個人,給予一次性獎勵0.3萬元。對開展知識產權遠程教育培訓且當年培訓人數超過1萬人次的高校,按年度給予補助5萬元。對涉外維權訴訟費用給予50%的補助,最高不超過5萬元。
六是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工程。加強高知名度商標培育,持續推進商標注冊便利化改革,開展商標國際注冊工作。對新獲得國家知識產權局馳名商標保護的企業,一次性獎勵人民幣100萬元。對新認定為“中國商標金獎”的企業一次性獎勵人民幣500萬元,獲得提名獎的企業一次性獎勵人民幣200萬元。對馬德里國際注冊商標予以相應的補助。
七是實施地標產業提升工程。推進農業商標品牌建設,發揮地理標志在推進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作用。豐富地標產業推廣方式,運用地理標志促進產業延伸發展。完善智慧地標監管平臺,強化地理標志的培育注冊、使用管理及品牌保護。對新核準注冊的地理標志每件給予10萬元獎勵。新核準注冊集體商標的注冊人每件給予0.5萬元獎勵,一家企業獎勵金額不超過10萬元。對首次評為省級地理標志推廣示范單位,每家給予10萬元資金補助。漳州地標驛站(地標展館)項目,每年可申請5萬元的補助資金。
該政策的有效期到2022年12月31日止。